GLOBAL NORTH STAR
10,000家以人為本的
優質企業
建立10,000家以人為本的優質企業,以企業專屬多模態AI提升生產力、實質薪資與工作品質;任何AI決策不得侵害人權。
可驗證的全球目標
80,000美元是長期繁榮目標,不是排除低所得國家、地區或員工的資格門檻。人權控制永遠優先於營收、利潤與GDP。
不可關閉的人權紅線
HR01
AI不得自行解僱、降職、減薪或重大懲處
任何重大人事不利決策必須由具名人類主管審查並提供申訴。
HR02
禁止歧視與代理變數歧視
不得因種族、國籍、性別、年齡、身心狀況、宗教或政治立場差別待遇。
HR03
禁止秘密監控
不得暗中錄音、錄影、讀取私人訊息或分析非工作活動。
HR04
高風險決策必須由人類負責
招募、薪資、醫療、信貸、保險、司法與職安不得由AI作最終決定。
HR05
告知、解釋與申訴權
當事人有權知道AI的使用、資料範圍、理由以及申訴方法。
HR06
資料最小化與保存期限
只收集任務必要資料,具備保存期限、刪除與存取紀錄。
HR07
AI生產力成果共享
企業應追蹤實質薪資、分紅與配股;基準目標為員工價值分享20%。
HR08
自動化前優先再訓練與轉任
職務改變前應提供訓練、內部轉任與合理過渡期。
HR09
人工緊急停止與復原
每個企業AI必須具備暫停、撤銷、版本回復和事故通報。
HR10
不得以營收或GDP合理化人權傷害
人權控制優先於營收、利潤、生產力與GDP目標。